2019年第一批江苏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布 徐州两家企业因超标排污被罚
发布时间:2020-02-11 来源: 作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0月18日向社会通报了2019年第一批江苏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报的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全省13个设区市,多为企业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危废非法处置、治污设施不规范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位于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的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超标排污共计被罚85万元。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22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兴达钢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正在生产的2号90平方米烧结机机尾废气排放口采样检测,结果显示2号烧结机机尾处理设施出口废弃颗粒物为38.4mg/m3(超标1.3倍),超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月2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1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6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化产废气洗净塔有组织排放口废气非甲烷总烃均值82.4mg/m3(超标1.7倍)、苯均值65.5mg/m3(超标10.9倍)。4月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5万元。
今年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目前,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788件。下一步,江苏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还将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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