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降尘量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作者:
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2019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中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9.6吨/平方千米·月
12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3-9.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衡水市、北京市、邯郸市、石家庄市、淄博市、滨州市、安阳市、邢台市、新乡市、廊坊市、晋城市、菏泽市、沧州市、太原市、郑州市、保定市、济宁市、济南市、濮阳市、长治市、唐山市、开封市、焦作市、阳泉市、德州市和天津市等2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聊城市、鹤壁市2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9.6吨/平方千米·月。焦作市、聊城市、鹤壁市和天津市4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保定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持平;廊坊市、聊城市、天津市和唐山市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
12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7-5.3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平均为4.1吨/平方千米·月。铜川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为5.3吨/平方千米·月。临汾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
- >>上一篇:巴西研究人员发现距今2.8亿年前植物物种
-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