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总磷总氮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21〕5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其中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按我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要求,安装使用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自动监测要求应当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
二、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自行监测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9/t20210908_902170.html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