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津环气函〔2021〕132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
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环办科财〔2021〕1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73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57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用好用足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大气资金”),按照2021年中央大气资金绩效目标要求,考虑2021年中央支持我市的资金规模,在认真总结2020年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大气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局制定了《天津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指南(2021年)》,请你们组织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附件:天津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指南(2021年)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处 冯 芸
联系电话:87671505;
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阎 程
联系电话:87671555)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DQHJGL389/202106/t20210630_54907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