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 正文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我市受高湿和风场辐合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我市现发布黄色预警,从3月9日12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各工业企业按照2020年12月底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知悉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并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执行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2.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3.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4.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相对湿度,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二、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三、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DQHJGL389/202103/t20210309_53785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