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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

  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1-11月,36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41.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8%;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同比降低,降幅分别为12.5%、11.7%和5.2%;氨氮同比升高,升幅为3.1%。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较差的后三名的区为河北区、河西区、津南区。

  对照11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武清区、东丽区给予财政奖补。对河北区、河西区、津南区、南开区、河东区、西青区、和平区实施扣减财力。

  按照有关规定,北辰区和红桥区不予奖惩。

  

  附表

  2021年11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及奖惩情况

  

  辖区

  分项排名

  综合排名

  奖惩结果

  (万元)

  综合

  污染指数

  同比

  变化率

  出入区

  浓度比值

  宝坻区

  4

  1

  3

  1

  140

  滨海新区

  2

  5

  2

  2

  120

  宁河区

  5

  4

  1

  3

  100

  静海区

  1

  3

  7

  4

  80

  蓟州区

  3

  2

  6

  5

  60

  武清区

  7

  6

  10

  6

  40

  东丽区

  8

  7

  8

  7

  20

  北辰区

  12

  10

  5

  8

  0

  红桥区

  6

  9

  14

  9

  0

  和平区

  9

  11

  9

  10

  -20

  西青区

  10

  8

  16

  11

  -40

  河东区

  15

  15

  4

  12

  -60

  南开区

  11

  13

  12

  13

  -80

  津南区

  13

  12

  13

  14

  -100

  河西区

  14

  14

  11

  15

  -120

  河北区

  16

  16

  15

  16

  -140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SHJGL6302/202112/t20211228_5763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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