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 正文

关于再次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关于再次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局于2021年8月13日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相关文件经修改完善后,现再次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5

  电子邮箱:jidongchechu@tj.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处  薛云)

  

  附件:1.《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代拟稿)》

      (征求意见稿)

    2.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图集

  3. 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代拟稿)》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JDCWRFZ1120/202109/t20210926_56118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