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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省厅大气环境质量分析暨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大臣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厅大气环境分析暨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福刚主持,市执法队、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全省大气环境分析暨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副厅长孙鹏轩指出的营口市存在的问题做了重点强调。大石桥市汇报了今年镁制品行业整治和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侯主任通过对大石桥市空气质量数据的分析,指出影响大石桥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是散煤污染、企业排放、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并结合每一项污染特征提出整治工作建议。

  市执法队书记杨光指出,要加强市县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关停企业要确保关得住,批准企业复产要严把审核关,不得出现未经批准复产现象;生产企业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利用监控、在线数据、工况法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在重点区域范围内建设扬尘微观站,分析颗粒物污染趋势,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福刚强调,1-5月份,大石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始终排名靠后,空气质量改善形势异常严峻。大石桥市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综合施策,协调好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学习其他城市散煤替代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自动站周边散煤治理工作;倒排工期,加快推进进展缓慢的工作取得实效;委派专人负责,按省厅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最后,局长周大臣要求,大石桥市一定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重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联防联控、协同治理的工作,仅靠一个县区、一个城市是无法实现区域性空气质量的好转。目前,大石桥市的空气质量全省垫底,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梳理并贯彻落实,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要严格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彻底消除企业污染问题。增强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对于存在的散煤、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会上,还对中央督察反馈的涉镁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hjgl/dqwrfz/jdc/202107/t20210701_421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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