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收回五常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省财政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内容的通知》(黑财资环函〔2019〕24号)文件要求,五常市人民政府申报了“五常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债券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万元。
按绩效考核要求,该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工程。五常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没能及时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经省厅多次督办,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仍未开工,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省级部门要求,严重影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整体完成进度。为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示范水平,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中的省补资金额度(黑财指资环〔2020〕383号),建议收回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余200万地方转贷债券资金用于其它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取消该试点项目。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nchjbh/19728.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