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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任务目标落实,请按照《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逐条对照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全面梳理你单位(系统)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梳理总结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

  联 系 人:自然生态保护处 张超

  联系电话:87113058

  电子邮箱:ziranchu@126.com

  

  附件: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一)开展调查观测

  1.开展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在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调查鱼类、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物种的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组成,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识别生态系统、物种和重要区域的保护级别,全面评估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探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工作,推动建立我省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估体系。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2.完善松花江流域水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科学调整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保护等级。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有效利用现有数据资源,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建立空间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二)加强就地保护

  4.积极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在政策允许、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强化保护区管理,切实有效发挥保护区功能。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5.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林业和草原局配合

  6.在松花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周边合理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边界,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治理。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7.建设全省“一湖、两网、一带”湿地生态功能区,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实施退耕还湿,提高保护能力,治理退化湿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

  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8.在重要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等关键生境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在闸坝阻隔的自然水体之间,通过灌江纳苗、设置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重要生活史阶段和种质交换需求;通过拆除与江河湖泊相通的弯汊阻隔、对非法开垦耕地因地制宜退耕还渔、铺设人工鱼巢和迁建产卵场等措施,使水生生物栖息地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三)实施生态修复

  9.综合运用岸线保护、水资源统一配置与管理、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生物控制、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重点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重要生境和生态功能受损河湖的水系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河湖库水系循环畅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0.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流口、河湖入库口等关键节点设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1.结合我省自然水域和鱼类区域分布状况,明确增殖放流水域、物种和相关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增殖放流方案,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严控无序放流,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规范社会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积极发展碳汇渔业,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以渔控草。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四)规范水域开发

  12.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航道疏浚、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评估工程实施可能对水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产生的整体影响,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强化对水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3.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4.研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省水利厅负责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五)推动健康养殖

  

  15.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开展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业发展空间和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6.科学评价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水域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和湖泊、水库网箱养殖规模,鼓励推广应用大中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先进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7.加强新品种繁育技术研发,提高苗种自给率。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8.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及遗传多样性。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9.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强化养殖水域环境保护。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工作方向

  具体任务

  责任分工

  (六)深化风险防控

  

  20.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调查处理水域污染和环境破坏事故,建立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1.规范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对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生态安全风险评估。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2.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3.开发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wdyxbhyswaqgl/2028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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