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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并印发《长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并印发《长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合作备忘录》。

  “十四五”期间,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合作,一是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并重;二是建立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三省一市总量协同控制;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总量减排工程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影响跨区域环境质量的工程实现协作管理;四是探索建立区域统一的排污权确权分配体系和排污权交易体系,推动建设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打造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开展排污权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促进区域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助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133/hbzhywpt1135/20211217/5e2725cd014c4da78ca21727b1ff92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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