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临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我厅调研检查发现,临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极不规范,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我厅决定对临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一、基本情况
临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5年5月获得环评批复,2009年4月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400吨/日,占地面积19公顷,设计使用年限17年,共计填埋生活垃圾70万立方米。
临清市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6年获得环评批复,设计垃圾焚烧规模为800吨/日,目前实际接收量约700吨/日,主要来源为临清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该项目于2017年投入运行后,临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作业。
二、存在问题
(一)渗滤液污染问题。填埋场约80%的生活垃圾未有效覆盖,降水后产生大量渗滤液,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风险;为处置垃圾焚烧飞灰,工作人员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序挖掘,挖掘形成的沟内存有大量垃圾渗滤液,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挖掘作业破坏渗滤液和沼气导流系统,影响渗滤液收集处理。
(二)焚烧飞灰污染隐患问题。填埋场北侧堆存大量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部分装存飞灰的包装袋密闭不严,未严格采取防雨淋和防扬撒措施,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三)异味污染问题。填埋场大量生活垃圾未有效覆盖,填埋场内有一处生活垃圾筛分车间进行垃圾分拣作业,其中部分不能焚烧的垃圾露天堆放,异味明显。
(四)扬尘污染问题。填埋场地面表层土壤风化,筛分车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露天存放的垃圾反复碾压,扬尘污染非常严重。
三、督办要求
请你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下整改事项:
(一)停止对垃圾填埋场的挖掘行为,收集、处置垃圾渗滤液;对填埋场进行有效覆盖,降低渗滤液产生风险,解决异味和扬尘污染问题。
(二)规范处置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消除环境隐患。
(三)科学规范制定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明确完成时限。
整改工作完成后,请及时报送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我厅将适时对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stdcbgs/gpdb/202006/t20200622_3141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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