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开展2022年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入河入海排污口是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为持续推进我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辽河长办〔2020〕38号),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3月23日印发了《辽宁省2022年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2021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编制2022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年度重点整治任务,于年底前完成年度重点整治任务作为工作目标。以明晰责任,协调配合,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溯治结合,以改促管,溯治结合,以改促管为工作原则。将各市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全部纳入整治范围,着力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干流及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以拆除关闭、清理合并、整改规范为主要措施,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开展中。省生态环境厅还将继续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hjgl/swrfz/lyswrkz/202206/t20220602_45715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2022年1-4月辽宁省105个区县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区县名单
- >>下一篇:2022年1-4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