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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企业接受委托的日常废水、废气检测是否可以采测分离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问:我是广东省一家环境检测公司,接受企业日常废水、废气等年度检测委托,由于业务繁忙,是否可以采测分离,即采样工作由一家检测机构完成,实验室分析由另一家检测机构完成,是否可行?

  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hjjc4249/content/post_3954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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