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示范建设(327)|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了第六批10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些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探索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自2023年3月起,我们对这些地区的典型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2022年海曙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观顶湖美景
海曙区是一个集中心城区、郊区、山区等区域空间形态为一体,汇聚了山、水、林、田、湖等各类生态地貌的复合型城区。
月湖水生态治理
海曙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保持90%以上,2021年达到94.7%,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20毫克每立方米,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实现四个100%,环境质量达到自实施监测评价以来最优水平。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主动开展四明山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谋划打造华东地区最具特色、全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首批“一馆两园”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已初步建设完成,推动龙观乡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作为全省唯一受邀的乡镇级代表参与COP15大会。坚持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五大提升工程,实施数字经济和产业绿色转型,打造古林镇现代生态农业成为国家首批、华东地区唯一的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实施全域整治、全面提升、全景打造,营造优美舒适人居环境,探索推进负碳富民,打造绿色宜居品质生活。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zrstbh/stwmsfcj/202304/t20230420_1027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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