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示范建设(323)|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绍兴市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了第六批10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些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探索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自2023年3月起,我们对这些地区的典型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浙江省绍兴市
2022年绍兴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诸暨白塔湖湿地
绍兴建城史超过2500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稽山鉴水”吸引了唐代 400多位诗人在此咏叹。
近年来,绍兴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道路,不断擦亮“稽山鉴水”颜值,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绍兴古城
绍兴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连续三年获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近五年下降40%,优良天数比例93.4%,国、省控水质断面Ⅰ—Ⅲ类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连续五年保持100%。率先完成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无废城市浙江探索”重大改革获评2021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银奖”。推动全省唯一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综合改革省级试点,连续10年获省“腾笼换鸟”考核先进市,获国务院“2021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督查激励,“十三五”期间为全省唯一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地市。推动“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生活”跨界融合增效,建设近悦远来、宜业宜游宜居的品质之城。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zrstbh/stwmsfcj/202304/t20230417_1026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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