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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答: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避免紧张恐慌情绪,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事故进展,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准备必要时有序撤离。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而这种烟羽无色、无味、看不到,只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做出评估,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按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撤离,躲开放射性烟羽,就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fsfs/content/post_4266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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