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明确有限人为活动类型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程序等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意见》明确了有限人为活动类型,并通过明确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办理程序、加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限人为活动管理,进一步强化有限人为活动管控。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十种”情形。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有限人为活动,应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
《意见》还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程序。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因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拟转采矿权、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程序办理;及时更新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按规定作出调整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程序申请更新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数据后,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执法督察依据。
李俊伟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dfnews/202311/t20231120_10567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调研生态岛建设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崇明样板
- >>下一篇:广西辐射站开展核与辐射监测监管技术帮扶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