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项目(2024年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环综函〔2023〕112号)要求,中汇(辽宁)实业有限公司拟利用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二次铝灰(321-026-48)作为生产原料,辽阳辽化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利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产生的己二酸废水、醇酮废水(900-349-34)作为生产原料,申请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现按照豁免实施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
电 话:024-6278868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原文链接:https://sthj.ln.gov.cn/sthj/hjgl/gtfwyhxpgl/2024080615050226506/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2024年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单位名单(第二批)
- >>下一篇:天津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4年7月)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