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提升全区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坊子区深入学习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内容要求,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及长效管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护,持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一、强化组织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为做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畜牧、园林环卫等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联合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帮扶。组织相关街道(发展区)召开该项工作专项部署会议,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压实农村人居环境巡查管护工作职责。
二、扎实全面排查,严肃问题整改
建立问题排查、推送反馈、整改销号、现场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全区145个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1处农村污水处理站和2处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整村方面,共排查发现问题11处,主要涉及收集池周边杂乱、观察井盖缺失、村内垃圾堆存等问题。农村黑臭水体方面,共发现问题1处,为九龙街道上房黑臭水体(前期已完成整改销号)周边存在垃圾堆放。均已督促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为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印发《坊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此外,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入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常态化巡查管护,扎实开展区、街道、村三级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9/t20240906_4758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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