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李国墅率队赴丽江、大理、临沧督导帮扶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9月3日至9月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保留副厅长级待遇领导李国墅带领厅宣传教育处、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生态为民”行动工作专班有关同志,到丽江市、大理州、临沧市督导帮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生态为民”行动。
李国墅一行先后深入古城区、玉龙县、巍山县、凤庆县、临翔区,实地帮扶指导了丽江市主城区末端污水处置、餐饮油烟扰民整改、古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巍山县永建镇乡村道路修复、凤庆县养猪场及汽车修理厂异味扰民整改、临翔区居民区道路修复等,详细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并与相关同志现场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推进后续工作落实。
通过实地查看及听取有关州(市)情况汇报,李国墅对目前整改工作成效和“生态为民”行动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在整改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抓牢问题整改,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李国墅特别指出,“生态为民”行动是一项温暖民心的具体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立行立改、靠前服务,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李国墅要求,各地在巩固目前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取得阶段性办理成效的群众举报件要不减力度持续跟进,尽快交出一份群众满意答卷;对已经办结的“生态为民”行动举报件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细化验收措施,规范验收,确保整改质量。要加大整改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围绕整改成效对比、基层工作实绩、政策法规宣传、群众回访满意等方面深化宣传,营造部门主动作为、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409/t20240909_239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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