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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培训班在宝鸡举办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9月11日至1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宝鸡市举办全省法规标准培训班。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及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等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肖鹏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承担着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污等各项工作,要珍惜机会、专心学习、学有所得,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承担起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为美丽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他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水平。要凝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法治力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宝鸡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他指出,本次培训班对进一步提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要以这次培训班为契机,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标准化水平,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省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培训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省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主持,邀请了生态环境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西北政法大学等方面的负责人和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生态环境执法与法制审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生态环境标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期间组织全体学员前往宝鸡高新区磻溪镇杨家店村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项目进行现场观摩。

  培训会上,西安市、宝鸡市等5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作出交流发言,商洛市、安康市等5市参训人员分享了学习心得。省厅法规与标准处与各地市业务骨干进行了座谈,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完善了工作措施。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city/183630941510214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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