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举办2024年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机构自行监测工作管理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0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近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召集全市322家排污单位、16家检验检测机构、8家自动设备运维单位分三批次召开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机构自行监测工作管理会议。
针对企业自行监测存在的问题,从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要求企业从思想认识、工作安排、督促检查等方面查找不足与差距,高标准高要求,提高自行监测工作质量。
知依据、知内容、知要求。企业作为自行监测的主体,对自行监测的专业认知决定了工作开展的规范程度。诸城分局工作人员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法律依据、技术规范及排污单位自查要求等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一系列知识体系培训,帮助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知依据、知内容、知要求。
懂操作、熟平台、重时效。为进一步提升排污单位对“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操作水平,工作人员现场对平台使用进行现场演示,重点对如何编辑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录入、不监测原因管理、完成率分析等逐一进行了现场演示,帮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在平台公开发布自行监测数据。并且对第三方检测公司为企业提供自行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自行监测数据的公开时限。
观案例、省自身、签承诺。为保障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会上,诸城分局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常见的弄虚作假方式进行了分析讲解,要求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方检测机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监测数据造假。会上向参会企业发放了《致全市排污单位和社会生态环境监测运维机构的公开信》,并现场签订承诺书346份。
本次培训针对性地提高了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水平,为诸城市自行监测工作质量的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下步,诸城分局将强化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培训和帮扶指导,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持续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0/t20241008_476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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