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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xwzx_1/hjyw/202410/t20241014_9672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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