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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多向发力,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水平,坚决筑牢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屏障。

    部门联动出击,形成强大合力

  积极与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执法检查工作。双方共同建立执法机制,明确各方执法责任,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严厉打击、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效果,形成监管合力。

   科技赋能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灵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卫星排查—无人机核实图斑—现场调查—问题整改”的天空地一体化技术方法,形成自然保护地内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闭环工作模式。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无人机技术,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对核实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针对性监督问题整改,有效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

   规范移交程序,畅通案件处理

  制定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协作移交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交程序,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联合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全市各级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在日常监管、受理投诉、信访举报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及案件线索时,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同时,加强对区县案件移交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对应移交未移交、应受理未受理、不依法办理的,予以通报、联合督办或提级查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2024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对44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强力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坚守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底线,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屏障。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0/t20241016_4764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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