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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24〕154号)要求,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结合专项行动,对九江、宜春市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现场跟踪检查了异地作业转入我省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放射源的运输。

  检查组重点检查放射性物品运输企业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运输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托运人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相关许可和运输活动批准各项要求,运输活动准备和实施等情况。通过检查,建立了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实用性不强、管理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对从业企业开展了核安全文化宣贯。

  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放射性物品运输托运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了从业企业运输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水平,有效防范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风险,为促进核技术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夯实了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10/25/art_42066_5044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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