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执法“四张清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的软实力,也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正面清单”“帮扶清单”“免罚清单”“修复清单”四张清单,当好“服务员”和“店小二”,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正面清单”鼓励先进树榜样。坚持把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作为重要举措,按照省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确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将26家环保管理良好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列表内企业无事不扰,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优化执法方式,减少执法频次,推进差异化监管模式,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利用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并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指导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共指导帮扶60余家次。
二是“帮扶清单”助企纾困解难题。加大帮扶力度,一对一指导执行报告修改完善80余家,确保执行报告填报内容逻辑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法规政策的宣贯,对340余家排污单位全面培训,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排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注销及做好证后管理工作。优化排污许可服务模式,主动靠前服务、细致入微帮扶,通过上门服务、微信工作群、电话指导等方式,及时提醒申报注意事项,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全天候帮扶指导,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路”,线上答疑解决问题180余个。
三是“免罚清单”自由裁量显担当。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以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构成要件作为免罚条件;按照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的原则明确了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强调了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纠正、整改到位方可免罚。自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已实施不予处罚的当事人适当加强监管。2024年以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案件10起,免罚金额13.375万元。
四是“修复清单”公正文明强效能。为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审核企业提供的修复材料,准确核实企业相关身份信息、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处罚信息公示期等内容,在满足信用修复申请的基础上作出同意修复决定。积极和环境失信企业进行对接,督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对已完成整改并符合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主动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引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作出信用承诺,申请信用修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2024年以来受到行政处罚并已依法履行法律责任的企业集中进行信用修复,累计办理企业信用修复10余件,帮助完成信用修复企业在资金争取、金融贷款等方面得到公平待遇,对环境违法失信企业继续实施联合惩戒,促使企业知法守法,履行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0/t20241025_4766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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