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时评 > 正文

长春市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近期,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使用OBD“一键达标”、不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报告、换车替检等十大类问题。一方面由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采取现场检查与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帮扶培训。培训涵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检验规范、人为干扰采样过程、擅自放宽检验方法、使用作弊软件或硬件、伪造或篡改检验数据、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出具合格报告、替车替气检验等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要点。另一方面编制发放现场检查指南,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第三方机构33家,发现存在问题21家,立案处罚机构1家。

  下一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通过严格监管提高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机动车检验行业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10/t20241031_33154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