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坚持监管和服务相融合,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积极创新和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让企业感受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实施正面清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向企业明确纳入正面清单应达到的条件。对纳入正面清单的8家企业进行公示并加强动态管理,对守法的正面清单企业开启“免打扰”模式,通过减少检查频次等方式向其实施正向激励,切实减少企业负担。
二是精准监管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接诉即办”等形式,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平台作用,通过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日常工作影响。截止到10月份,积极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行动,累计共抽查企业328家次,对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106家企业进行了帮扶指导。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和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利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动态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信用差别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精准度大幅提升。同时跟踪指导帮扶失信企业,将环境信用评价须知、修复核销流程等操作指南送达企业,帮助企业明确信用评价的适用情形,掌握信用修复整改核销的方法,跟踪帮扶整理相关证据和材料,力争把企业信用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全区纳入信用评价系统管理企业2409家,绿色等级企业2401家,占比99%。
下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会严格落实首错免罚制度,做到能不罚就不罚,通过行政约谈、警告等柔性执法的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合规经营,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1/t20241106_476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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