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正文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11月4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旗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刘国才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张旗威在讲话中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长期以来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双方应抓住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总要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为主线,双方依托各自在环境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的交流合作,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助推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刘国才表示,吉林省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度重视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工作,在以往合作基础上,今后将全力支持美丽吉林建设,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实施,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更好保障。

  

  双方一致同意,下一步将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通过党建引领、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合作,以科技赋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财务处、机关党委及环科院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南京所副所长李维新,科技处、生态中心、自然保护地中心、生态文明中心、土壤中心、有机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交流。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stdt/202411/t20241105_33173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