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排污总量全监管 南通率先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放总量数据统一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通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放总量数据统一工作,创新开展排污许可全量核算与登载,补充登载一般排放口以及无组织排放总量,实施排污许可全量登载,实现了排污总量全监管,深化了排污单位总量管理意识,同时进一步激活了排污权交易市场。
排污许可制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目前,排污许可证对于主要排口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一般排口仅限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对于一般排口及无组织排放总量未进行载明。同时,当前由于管理口径、核算方法不一致等原因,排污许可登载的允许排放量与环评批复量、环境统计数据等往往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需多头填报,也不便于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
南通在海安、苏锡通产业园区先行先试。2021年开始,海安探索开展在企业首次申请、延续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一并开展相关工作,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实测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核算,确保总量核得准;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激励企业通过污染深度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在减排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减排指标核算和登载工作。
到今年9月底,海安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33张,其中重点管理269张,简化管理564张。在原先主要排口许可总量的基础上,额外完成了330个废水一般排口、489个废气一般排口和54家废气无组织排放许可总量的核算和登载,全量核算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总结海安、苏锡通试点经验,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登载工作的通知》,并配套出台《南通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接下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宣传培训,在排污单位首次申请、延续、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科学开展全量登载工作;动态调整工作要求,随时保持与企业的充分互动,根据反馈情况持续调整工作思路,遇到特殊情况组织开展“一事一议”,切实核准企业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4/11/5/art_84025_11411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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