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龙江丨七台河打造焦化行业绿色发展新标杆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
4月29日,我省召开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提出要着力建设绿色龙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半年来,全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涌现出一大批绿色发展典型案例,自11月17日起陆续刊发。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七台河市自本世纪初把焦化产业作为“一号工程”推进实施以来,目前共有10户焦化企业,在全省13个地市中,焦化企业数量最多。随着焦炉烟气、废水、废渣等主要污染问题的逐步解决和治理达标水平的不断提升,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产生的异味污染,成为了群众生产生活中话题最敏感、反映最强烈、影响最直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焦化污染问题,不仅事关百姓民生福祉,也决定着七台河主导产业能否平稳健康永续发展,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事、急事、难事、愁事。2022年以来,七台河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焦炉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封闭煤仓建设等焦化综合达标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焦化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促进结构优化调整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为推进美丽七台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典型做法及成效
△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 二是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围绕解决焦化污染问题,既不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也不冥行盲索地“一把抓”,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在全面摸排、准确研判焦化企业主要污染源的基础上,科学选定了焦炉烟气、厂区扬尘、熄焦水、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问题,并按照先易后难、齐头并进的思路,分别确定了治理时限,科学部署、合理安排、有序推进综合达标治理工作。
△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厂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协同推进。为确保焦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狠抓监督执法。向所有焦化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统一规定了治理标准和达标时限,严格实行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行动拖拉、进展迟缓的企业及时约谈预警,对久拖不治、违法排污的5户焦化企业,抓典型予以严厉处罚,形成了震慑,推动了工作。另一手狠抓服务指导,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潜移默化地帮助企业分析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企业治污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企业自觉承担治污主体责任。同时,积极主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环境服务中介机构等建立广泛联系,为企业提供了密闭式负压收集装置和燃烧、吸收吸附等复合治理技术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治理技术难题。
目前七台河市焦化企业已累计投入5亿多元,全部按时限要求建成了焦炉烟气、熄焦水、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治理设施,厂区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且经长期跟踪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到焦炉超低排放标准,焦化“异味”基本消除,焦化综合达标治理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果,实现了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达到了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同时,通过实施焦化深度达标治理,也推动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监测,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达标比例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位于全省第二;“十四五”期间已累计减排氮氧化物834吨、挥发性有机物983吨。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封闭煤仓
三、经验启示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树立真抓实干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全身心投入到具体工作中去。增强“主人翁”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殷切嘱托,坚持从服务龙江绿色发展大局出发,以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恳敬业、扎实工作,走好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赶考路”。
(二)不断强化效率意识,在真抓实干上出实招。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竞争发展、效率为要”观念,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危机感、紧迫感。要在谋局布势上前瞻远虑,坚持在解放思想中把握历史机遇、拓宽视野思维、明晰发展路径,从根本上提升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坚持做到“马上办”、勇于承诺“能办好”,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三)自觉树立服务意识,在科学引导上做文章。广泛学习先进地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经验,选择基础条件良好、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的焦化企业作为试点,打造示范标杆,做好宣传报道,鼓励企业向标杆企业看齐。结合实际,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综合治理计划,确定改造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完成时间。对于积极实施改造的企业,帮助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支持,对于完成改造的企业,积极鼓励申请绩效评级等差别化政策倾斜。
(四)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在全民参与上见实效。人民的健康和福祉与空气质量息息相关,改善空气质量就是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参与作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驱动力。在推进焦化行业综合治理过程中,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举报奖励机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等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8/202411/c00_31785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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