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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11月21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结合部门职责,对电动自行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环境安全监管。

  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的15家电动自行车出售店和修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废旧蓄电池的贮存、回收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电动车销售维修店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不规范,废铅蓄电池乱堆乱放,贮存区域划分不明显以及管理台账记录混乱等问题。现场向商户讲解了废铅蓄电池存放注意事项及常见的违法行为,指导商户对废铅蓄电池进行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准确填报废铅蓄电池回收、转移管理台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职责,加大废铅蓄电池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废铅蓄电池贮存和处置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体系,有效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11/cca17ce978e1478bb117cf94284ee4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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