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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从“东河之痛”到“东河之美”转变——保山东河水污染治理挂牌督办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东河,保山的“母亲河”,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勐波罗河的上游段,发源于保山市隆阳区东北部,干流沿建成区东部穿城而过,隆阳区境内全长95.4公里,流域面积1481平方公里,承担14.5万亩农田灌溉任务。2021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云南省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

  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其实施挂牌督办,第一时间成立挂牌督办工作组,组织专家赴保山开展帮扶指导。挂牌督办工作过程中,主要突出强化“督、盯、帮”,助推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整改任务有效完成。一是强化“督”,压实责任。先后5次对整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20余次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山市交流、交办。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掌握整改进展。二是强化“盯”,聚焦重点攻坚。聚焦典型案例曝光问题和重点措施,挂图作战。三是强化“帮”,通堵点解难点。对整改中遇到的难题,以有解思维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千方百计为整改破阻清障。

  在省、市、区三级共同努力下,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双桥断面水质持续向好,2021年水质分别为Ⅴ类、Ⅴ类、劣Ⅴ类,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2022年水质分别为Ⅳ类、Ⅳ类、Ⅴ类,水质明显好转,提前1年实现脱劣目标;2023年水质分别为Ⅳ类、Ⅳ类、Ⅴ类,除双桥断面外,其他两个断面提前2年实现中期目标;2024年1—10月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均为Ⅲ类,保持稳定向好趋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一、锚定目标,科学施策,建章立制促整改

  保山市始终紧抓“问题”和“目标”两个导向,对症下药,科学整改。精准溯源,对流域内的水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水资源匮乏、污染超负荷、生态空间不足”三大关键问题,因地制宜制定“1+N”个工作方案,即《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和涵盖水质达标、清淤、排污等多项专项技术方案。《总体方案》明确近、中、远三期目标,提出6方面42项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投入59.4亿元启动实施了15个重点项目,建立了“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三项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东河干支流水质监测和数据研判。目前,42项措施基本完成。

  二、抓住重点,多措并举,城村两治显成效

  保山市抓住东河沿线城镇和农村两个重点,采取污水治理与补水相结合,着力在“增管网”“扩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大力完善城市管网建设。累计铺设城市管网268.34公里,包括56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47.1公里,中心城市227个板块老旧小区和城中村雨污管网改造173.95公里,园区配套截污管网47.29公里。20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552个办公区和260个住宿区院内雨污分流改造。

  二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保山中心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5.5万吨提升至12.8万吨,提升了2.33倍,出水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

  三是增加生态补水。实施大柱山隧道地下涌水引水工程,建立城市供水“一张网”机制,取缔城区自备水源,增加东河生态流量。

  四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4996户农户完成户内“四水同收”改造,311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累计铺设管网1042.5公里。对于不具备集中收处条件区域的污水,通过建设一体化设备32个、应急终端6套进行分散处理。目前,隆阳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从31.16%增至69.69%,东河水环境负担逐渐减轻。

  三、盯紧源头,三源齐控,三水共治破难题

  紧紧盯住河道底泥淤积、农业面源污染和入河排污口三大污染源,坚持三源齐控,三水共治。

  一是河道清淤。对东河干支流及445公里城市管道进行全面清淤,并开展常态化管护。

  二是农业面源治理。种植实施“三减六增”,东河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21年显著下降。同时,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关停、搬迁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户101户,完善配套粪污收集设施11512户,东河流域31064户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4.36%。

  三是入河排污口治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东河干流及一级支流共排查整治2513个排口,其中已封堵1170个、整治1338个、审批5个。

  四、凝聚力量,四级联动,四美同创聚合力

  坚持四级联动,四美同创,充分调动政府、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建了“政府找水+群众节水”模式。

  一是积极推进大柱山供水工程,累计向东河补水1700余万方。

  二是建立城市供水“一张网”机制,逐步取缔城市自备水源,实施阶梯水价和调整污水处理价格等措施,鼓励居民节约用水。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河长巡河”。多部门联合查处东河流域环境违法案件65件,罚款1450万元。调整充实东河流域“四级河长”至176人,累计开展巡河2.97万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25个。

  四是启动推动“单位示范+群众参与”模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东河流域13个乡镇(街道)148220户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家庭,变“要我治”为“我要治”。

  五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注重“日常清洁+长效治理”,定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责任挂包机制,发挥基层自治优势,将东河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021年4月以来,东河流域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6.32万吨。

  通过持续整改,东河治理阶段性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但在长治久清的路上,还需要持续发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督促保山市下好治河、治水、治城、治村“一盘棋”,变“一河之治”为“流域之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加快推动“东河之治”迈向“东河之美”。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zskx/202411/t20241129_240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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