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法治之力 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规范裁量基准、强化合规指导、开展内部救济、强化监督帮扶等方式,推动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深入融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推行审慎包容执法,给予企业容错空间
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抓手,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最大程度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畸轻畸重。同时,推动健全容错机制,制定实施《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其中涉及不予处罚事项17项、从轻处罚事项2项、减轻处罚事项1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相比2023年增加了7项不予处罚事项,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有效提升企业合规生产意识,让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高度统一。
畅通内部救济渠道,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积极通过内部救济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制定实施《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优化了内部救济流程。并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案件调解,主动向企业和经营者释法明理,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陈述申辩98件、听证11件。
加大监督帮扶力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深入践行“执法+服务”“帮扶+监管”的服务理念,严格落实执法帮扶工作机制。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市生态环境局驻厂帮扶涉气重点企业18家;针对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重点和企业自身环境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执法骨干授课+标杆企业管理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的方式实训帮扶企业300余家;聘请12名专家成立监督帮扶小组,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专家监督帮扶检查重点企业24家。
市生态环境局以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为目标,不断优化监督服务模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力守好城市生态“高颜值”,服务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11/e773ea15054940828d7ed5f5a04abd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夯实数据信息 做实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 >>下一篇:法治培训|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