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部门联动处置巡河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记者 董若义 通讯员 翟春香
“孝妇河山嘴头桥北,河西岸约200米处,有污水溢流进入河道,请尽快核查处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河管员近日巡河发现了问题,当即向区河长办报告,区河长办第一时间将信息转发给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下简称淄川分局)。
“污水溢流将直接影响河道水质,必须马上处理。”接到信息后,淄川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骨干力量赶赴现场,联合区水利部门、属地镇政府开展细致核查。
现场踏勘后发现,溢流是市政施工土石掉落至污水井,堵塞管网所致。淄川区迅速行动,当天在河滩构筑围堰拦蓄溢流污水,调用抽水机械,将污水抽送至下游检查井后,再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同时,对堵塞管线进行疏通,恢复管网功能。“疏通时发现有较大石块卡住管网,难以清除。区里决定将此截管线全部挖出来,更换新管线,彻底消除问题隐患。”淄川分局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司源介绍。
巡河发现问题,部门联动处置,是淄川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的举措之一。
淄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伟介绍:“近年来,淄川区围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把严控入河排污口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发挥好河长制等机制作用,全面管控入河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确保查得清、管得住、治得好。”
任伟介绍,淄川区持续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通过截污纳管等规范化建设,目前仅保留两个入河排污口,均为经过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口,并在下游建设人工湿地,形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综
合体,新增1295亩湿地,进一步净化排水。
淄川区将入河排污口、雨水排口监管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每年,区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及镇办都会按照溯源、监测、整治的原则,对沿河湖的排污口和雨水排口逐一摸排。目前,全区两个入河排污口和435个雨水排口均已设置“一口一牌一码”公示牌。
“这些公示牌详细标注排口编码、所在位置、责任单位、河长信息、监督电话及二维码等信息,为每个排口赋予‘身份证’,从而实现排水口智慧化监管,有效牵住了影响河湖水质的‘牛鼻子’。”淄川分局党组成员、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李明光介绍。
此外,淄川区创新“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河长巡河信息实现共享。全区135名河管员每日巡河,对雨水排口进行扫码打卡,上传排水情况。对水质异常的排水口,区生态环境和水利部门第一时间现场复核,限期整改。
淄川区每月对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监督监测,通过安装标志牌、水质自动监测、流量实时监控、周围环境视频监控等装置,与水质监测微站点相结合,实现入河排污口和河流水质动态监管,为溯源排查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对城区8条主干道、11条次干道、37条背街小巷两侧的2898个雨水井进行全面清淤,解决了枯水期“藏污纳垢”、主汛期“借雨排污”问题,避免淤积物在汛期被冲刷入河。
下一步,淄川区将继续加强排污口管控,强化人防措施,推进技防升级,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实时掌握水质变化,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412/t20241211_4777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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