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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筑牢生态环境 安全“防护堤”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紧紧围绕服务为民、帮扶助企,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推行“服务式”“提醒式”“差异式”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持续提升执法力度、温度。

  一、实施“服务式”执法,把脉问诊、消除隐患。

  一是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帮扶。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帮助企业定制“体检清单”,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检查企业113家,出动240余人次,发现问题40个,其中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键盘措施的有13个。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促进良法善治。执法过程中,将政策、法规以及业务技能精准输送到企业“神经末梢”。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员工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普及法律、政策知识120余次,发放汇编手册200余本、宣传单2000余张。

  三是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强化以案促改。健全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的收集和发布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企业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累计利用微信公众号、爱高密、微博等平台发布20余次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内容,充分发挥案例的规范指导及舆论引导作用,推动执法水平和程序规范的同步提升。

  二、推行“提醒式”执法,包容审慎、首违不罚。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本台账,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处罚台账》《不予处罚台账》《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二是推进包容执法,释放柔性温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法定权限内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开展业务指导,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2024年以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案件10起,免罚金额13.375万元。

  三是强化批评引导,推进企业主动作为。高密分局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守法承诺等提醒式执法方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了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2024年以来高密分局共对50余家企业进行集中约谈,指出问题,整改问题,及时消除超标隐患。

  三、采取“差异式”执法,守法不扰、违法必究。

  一是完善“双随机”制度,实施精准执法。统筹调配执法力量和资源,将各项重点任务一揽子打包纳入,实现一次综合执法行动完成多项任务,精减执法频次,已对辖区内530余家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已立案处罚14起,处罚金额89.4603万元。

  二是推进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充分考虑企业排污对环境影响,遵循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监管原则,梳理出26家正面清单企业并公布,发挥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督促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实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针对疑难案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持续开展案卷评查,执法骨干讲解分享案件办理过程,总结案卷制作经验,学教结合、以案释法,2024年以来,对30余份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能力提升,建立执法公信与法治权威。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2/t20241216_4778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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