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现将《工作规程》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厅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补齐了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短板,但同时也出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发展不均衡、部分类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危废经营企业许可证到期不续证长期停产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建立健全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退出机制,我厅研究并出台了该《工作规程》。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注销方式及要求、注销流程和承办部门五部分。其中制定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生态环境厅颁发,且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由设区市和县(市、区)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参照执行;注销方式及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经营单位提出不同的申请注销方式,以及注销许可证需要满足的环境管理要求;注销流程明确了许可证注销需经提交注销申请、公示和现场核查、集体研究决策、公告予以注销等具体操作流程;承办部门明确许可证注销管理部门为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三、其他说明
依法依规注销过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退出机制,属创新性工作,为健全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提供了思路和路线,对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咨询服务机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咨询电话:0791-86861012
相关文件:【有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12/18/art_42150_50898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文章
- 以学促干,强技赋能——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传承沂蒙精神·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暨...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联通支付荣获第十四届公益节202...
- 非遗保护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会议分享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设备四方会谈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 首航!三亚邮轮旅游迎来“开门红”
- 省厅赴巴彦县帮扶指导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工作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
- “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湖南辣椒产业集群添助力
-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43期“周五环保课堂”
- 习近平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
- 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素抗性基因
- 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