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 正文

2020年10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情况,分别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价,10月份所测218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23个,超标率为10.6%。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9个,超标率为8.7%;氨氮超标排污口22个,超标率为10.1%;总磷超标排污口18个,超标率为8.3%。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10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41个,超标排污口为5个,超标率为12.2%。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5个,超标率为12.2%。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杏花岭区(2个)、小店区(2个)、清徐县(1个)。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49个,超标排污口为3个,超标率为6.1%。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3个,超标率均为6.1%;总磷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4.1%。超标排污口在文水县(3个)。

  晋中市监测排污口80个,超标排污口为9个,超标率为11.3%。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9个,超标率均为11.3%,总磷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为10.0%。超标排污口分布在介休市(4个)、灵石县(3个)、寿阳县(1个)、平遥县(1个)。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6个,超标排污口为4个,超标率为25.0%。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12.5%;氨氮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为18.8%。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霍州市(1个)、尧都区(1个)、翼城县(1个)、侯马市(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22个,超标排污口为2个,超标率为9.1%。其中氨氮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9.1%;总磷超标排污口为1个,超标率为4.5%。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新绛县(1个)、河津市(1个)。

  

  附表:2020年10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相关资讯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zwgk/wrfz/lyshj/202111/t20211114_32099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