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 正文

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9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16号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fshpsl/202408/3211b6b950ff4a9ea0ce1b96a24422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