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积极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质量提升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提升企业自行监测质量,确保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哈密市污染监控综合信息中心积极开展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工作。
一、现场帮扶指导。8月中旬组织执法队伍和技术骨干帮扶式检查7家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情况,重点对现场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视频监控情况开展指导和答疑,经现场检查,发现各类问题46个,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截至目前,7家企业已全部上报整改情况,并根据时限逐步完成整改任务。
二、开展线下业务培训。为重点排污单位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提供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先后2次组织53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工作培训会议。学习传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解读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及最新文件要求,强化企业规范操作使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端)”,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存在的困难进行面对面探讨交流,现场操作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平台。
三、设备排查整改。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企业对监测设备不够完备可能存在不当干预功能的情形进行自查与整改,截至目前,40家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查并按期整改。
四、督促安装视频监控。督促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在实施自动监测的采样点位、监测站房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鼓励在实施手工监测的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并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截至目前,52家(40家在线监测、12家手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上报视频监控安装方案,并确保于年底前完成安装和联网,安装联网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哈密市污染监控综合信息中心将继续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哈密市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安装视频监控情况定期调度,发现问题精准施策,明确完成时限,适时组织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为环境监管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10/80ad22af37cc47c596b4c68341f32f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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