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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护航促发展——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府院联动暨支部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优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普法工作与企业需求有机结合,通过“送法入企”,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11月28日下午,济南市和历城区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局走进齐鲁制药董家厂区,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暨府院联动支部共建活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历城区人民法院仲宫法庭主要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历城分局、济南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以及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参观了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企业展厅,听取了企业关于党建融合生产发展的经验介绍,了解了齐鲁制药集团党建引领下的发展历程、研发成果、产业布局以及在国内国际医药行业的领先优势等情况,大家被齐鲁制药集团雄厚的综合实力、卓越的研发能力、敢于拼搏创新的工匠精神、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奉献精神深深感染教育。参观结束后,大家面对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

  

  

  随后召开座谈会进行座谈交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法院的同志强调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作用,详细介绍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和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工作成效。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就企业关心的“工业固体废物受托处置单位主体资格核验”、“企业自行环境监测责任和法律风险”、“行政处罚案件主观过错认定和举证要求”以及“生态环境案件审理裁判规则”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法院和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逐一解答,并进行了热烈讨论,达到了预期目的,效果良好。

  

  此次活动,通过支部共建,府院联动送法入企,专业力量聚焦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了精准的环保业务和法律指导,解答了企业在环境污染治理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诸多困惑,为构建良好的政企互动奠定了坚实基础,激励了党员干部在今后工作中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环保事业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2/t20241202_4774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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